利害關係人議合

依據AA 1000 Stakeholder Engagement Standard(SES):2015利害關係人議合標準中的責任、影響力、依賴性、多元觀點、張力等項目,依各項標準的關係緊密程度給予0~4分,進行主要利害關係人的鑑別評估。
利害關係人鑑別評估結果,由ESG委員會專案秘書與三位組長討論,依鑑別評分高低決定員工、客戶、投資人、供應商/承攬商、政府機關等五類為主要利害關係人,另考量社區居民為互動密切之利害關係人,一併列為主要利害關係人,作為亞聚與利害關係人溝通順序之考量依據。
2022.03.09將利害關係人議合結果,包含利害關係人辨識、關注議題、溝通管道與回應方式於永續發展委員會議報告後,提報 董事會報告。

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

關注議題與溝通回應

永續發展委員會工作小組成員由日常作業與對外業務溝通中,蒐集六類主要利害關係人群體的關注議題與主要溝通管道,並回應所關注的議題,如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