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本公司經108年5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委派法務主管陳雍之處長擔任公司治理主管,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陳雍之處長具備執業律師逾20年及上市公司法務主管近10年之經驗,其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112年度業務執行重點如下:
112年度進修情形: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24條規定,上市公司應安排其公司治理主管之專業進修。 公司治理主管除初任者應自擔任此職務之日起一年內至少進修18小時外,每年應至少進修12小時。
112年度本公司陳雍之公司治理主管業已完成49小時之進修,詳細內容如下:
本公司指定公司治理小組為專責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由公司治理主管定期 (至少一年一次) 向董事會報告,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明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制度和管理方針。
為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以健全經營,本公司以台灣證交所制訂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與行為指南為基礎,制定本公司之「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並經董事會通過,修正時亦同,作為本公司誠信經營遵循之政策。明訂反貪污及賄賂、保密機制、反壟斷及不公平競爭行為、內線交易禁止及監督舉報等不誠信行為之禁止與防範措施。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以強化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管理機制。
為利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員工了解與宣導本集團誠信及道德標準並切實遵循,本公司於僱用條件即要求受僱人遵守誠信經營政策,董事及高階經理人新任時,須簽署遵循誠信經營政策之聲明,112年度本公司董事經理人簽署率為100%。
為落實誠信經營及道德行為 ,本公司持續宣導及定期舉辦相關訓練課程,112年度亞聚公司舉辦與誠信經營議題相關之教育訓練,參加員工共計135人次、合計265小時。課程明細如下:
公司治理主管於112年11月3日向董事會報告年度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包含如下:
為使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行為符合道德標準,本公司參照「上市上櫃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參考範例」,並將其列為相關人員每年必需研讀的教材。規範的對象包括: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及其他為公司管理事務具簽名權利之人。規範的內容包括:避免因個人在公司擔任職位而使親屬獲不當利益致與公司利益產生利害衝突。 避免發生:(1)與公司競爭;(2)透過使用公司財產、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而有圖私利之機會或直接獲取私利。 上述規範的對象對公司機密資訊負有保密義務,包括所有洩漏後對公司有損害之未公開資訊。且應公平對待本公司進(銷)貨客戶、競爭對手及員工,不得對重要事項做不實陳述或其他不公平之交易方式而獲取不當利益。
為確保公司永續發展,鼓勵檢舉任何非法行為,已制定「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以強化公司內、外部之檢舉管道,建立更明確之處理制度,並確保檢舉人及相關人之合法權益,明訂公司對於檢舉人與參與調查人員應予保密及保護,使其免於遭受不公平對待或報復。
本公司每年定期針對公司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辦理「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對新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於上任/到職時即施予教育宣導。 112年度透過線上課程及測驗教育方式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總計241 人次進行教育宣導,詳細課程主題及時數如下: 【影片宣導】防止內線交易影片-0.5小時 【線上課程】內線交易實務案例暨相關法律責任-3小時 【線上課程】誠信經營守則教育_Ch2內線交易篇-1小時 【線上課程】法令宣導-內線交易與性別平等-2小時 【測驗教育】集團員工行為準則測驗(含內線交易防治)-1小時 內容包括:內線交易法規、定義及構成要件、公司治理角度看內線交易、證券交易法第 157 條之 1 之介紹及實務案例簡介、重大訊息之範圍及處理作業程序宣導等。 另線上課程教材與簡報常置於內部訓練學習平台系統,供所有同仁可隨時觀看學習。
落實情形 1.公司規章
2.落實內部規章之具體情形
亞聚公司於董事會討論財報議案時均依照上述規定落實執行,最近期提會討論財報者為於112年11月3日召開之董事會討論112年第3季財務報告,因董事會後當日即發布重大訊息公布財務報告重要數據,故以董事會當日(11/3)定為財務報告公告日,往前推算15日(10/19)為封閉期間開始日,交易股票之封閉期間為112/10/19~112/11/3。董事會秘書室已於112年10月11日發函通知各董事,於封閉期間不可交易公司股票。
台聚集團共捐助台聚教育基金會新台幣2,000萬元(台聚、亞聚、台達、華夏各500萬元),透過台聚教育基金會贊助與文化發展相關之項目共約915萬元,說明如下:
本公司基於公司治理之需求,並提升產業地位與維護既有技術成果,於109.8.12董事會通過智慧財產權管理計畫,以落實公司智慧財產權管理政策。 此計畫將由研發部門及相關權責單位就職權範圍所經管處理之智慧財產,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等項目現況,審視其是否完整及符合法令規範,並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提出當年度執行報告及次一年度計畫。
本公司為強化公司治理、降低營運可能面臨之風險,確保本公司之穩健經營與永續發展,於109年12月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辦法」,主要內容包括風險管理政策、風險管理組織、風險管理流程、風險管理類別與機制等項目,據以有效控制業務活動所產生的風險,並每年至少一次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當年度之風險管理運作情形。 範疇: 本公司及所屬子公司依照公司整體營運方針來定義各類風險,建立及早辨識、準確衡量、有效監督及嚴格控管之風險管理機制,預防可能的損失。隨時注意國際與國內風險管理制度之發展情形,據以檢討改善風險管理政策,並因應內外環境變化,持續調整改善最佳風險管理方式,以提昇本公司風險管理執行成效,俾保障公司、員工、股東及利害關係人的利益。本公司的風險管理類別包括「策略及營運風險」、「財務風險」、「原料價格與供應鏈風險」、「職業安全風險」、「資訊安全風險」、「法律風險」、「人力資源風險」、「研發風險」、「氣候變遷與環境風險」、「災害事故風險」、「科技風險」及「其他風險」等。 組織架構: 為有效執行風險管理機制,本公司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各風險管理單位公司日常事務處理之直屬最高主管、稽核處、各風險管理單位及子公司共同參與推動。每年定期針對各風險管理單位的工作範圍,辨識風險、衡量風險並進行風險控制。 運作情形: 本公司長期以來即遵循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定,制訂各風險管理單位之作業標準書,據以進行日常營運之風險管控,且定期 (至少一年一次) 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