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與能源管理
氣候變遷是全球共同面臨的挑戰,為與國際接軌及兼顧永續發展需求, 我國於2023年2月15 日公布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 面對氣候變遷之影響,減碳已成為全球共同努力的目標,台聚集團於2022 初訂定2030年減碳目標為「2030年碳排放量較 2017年減少27%」,更於2023年進一步訂定「2050年碳中和」為企業長期目標。
為了達成企業永續願景,台聚集團以實際行動積極推行相對應的因應策略與管理機制,集團國內生產廠持續落實ISO 14064 1 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並規劃執行減碳方案,集團也積極開發外部再生能源案場,截至 2023 年底,太陽能案場累積併網容量已達 7.2MW。
亞聚公司依循集團2030年減碳目標規劃減碳路徑,2023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已較基準年(2017年)下降7.7%,未來將更積極執行節能減碳方案。中期減碳策略將朝低碳能源轉型、能源效率提升、智能化監控、再生能源設置與使用進行,長期減碳策略將持續關注低碳燃料、碳捕捉再利用技術及負碳排技術,落實碳中和目標,推動永續發展。
說明:1. 基準年,訂定 2017年為溫室氣體總排放量之基準年,因2017為亞聚第四條生產線增設完成後運轉完整的一年。
2. 依2022年 ISO 14064 1 外部查證結果,修正2017年基準年碳排量為117,228公噸 CO2e。
亞聚運用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書(Task Force on Climate 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提供的架構進行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鑑別,從不同部門中評估風險與機會,評估財務影響及設定因應計畫。(GRI 201-2)
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加劇,亞聚持續採用TCFD 架構,深化在極端氣候下可能面臨之風險項目,並掌握新的商業機會。參考臺灣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調適知識平台 ( TCCIP)、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針對 RCP 8.5 之情境,推估 2016-2035 年溫度上升、降雨量、淹水及乾旱之情形,列舉 3 項實體風險議題;並依據集團策略、產業特性、國家自訂預期貢獻目標 (INDC) 及 TCFD 指標,列舉 9 項轉型風險與 12 項機會議題,共 24 項潛在風險與機會議題。
2023年針對ESG委員會與高階單位主管進行問卷調查,評估各項風險對公司營運的關聯性及可能影響的時間,與各項機會的發展性及可執行性,共回收9份問卷,經由小組統計分析後,鑑別出 10項重大性氣候議題(2項實體風險項目、4項轉型風險項目、4項機會項目)。
亞聚針對10項重大風險及機會項目,評估潛在財務衝擊並擬訂因應策略與管理機制,掌握氣候變遷在各個面項可能產生的影響,降低極端氣候可能帶來的營運衝擊,建立韌性的氣候變遷文化。
風險與機會項目之潛在的財務影響及因應措施(GRI 201-2)
因應氣候異常變遷問題,綠能產品市場需求日趨重要,亞聚積極研發具高附加價值之光電產業應用產品,如太陽能發電模組 封裝膜的EVA材料 ,以滿足太陽能封裝膜原料殷切之需求,並開拓高值化產品領域新市場。
2023年 前三季中國大陸太陽能新裝機129 GW,年增145%已超越2022年整年裝機量,光伏級 EVA 需求仍熱絡。唯中國產能預計於2024年首季 陸續開出,2023年下半年客戶保守觀望影響價格及銷售量 光伏級EVA產品銷售量較 2022年減少約23%。
能源管理
說明:1. 2023年節電率為1.13%,統計2015~2023年平均節電量為1.57%,符合「能源署年平均節電 1%法規」要求。
2. 節電率含台電需量競價,需量競價節電量 1,568,166度。
2023年能源管理數據邊界為林園廠區,數據揭露涵蓋率為100%。亞聚林園廠組織內部能源使用依電力、蒸汽、燃料油及其它能源分類,近三年能源耗用統計與單位產品能耗如圖:
2023年單位產品能耗(或能源密集度)為6.09 GJ/公噸,相較2022年6.23 GJ公噸降約2.2 %,主因為廠內製程順暢,減少設備清洗次數及落實節能減碳方案,降低蒸汽用量;提高VA系統回收量,減少燃料油 (VA廢液)產出促使單位產品能耗降低。
溫室氣體管理
環境部2022年8月8日修訂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亞聚林園廠屬於新增第二批應辦理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對象,應於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前一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並委託第三方查證機構查證後,上網登錄至環境部指定網站。亞聚林園廠曾委託高雄市環保局輔導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且維持自主盤查多年,於2022年第三季委託查證機構依 ISO 14064-1完成查證作業。
依主管機關規定,亞聚須於2025年完成合併報表母子公司溫室氣體盤查,並於2027年完成確信;亞聚已於2024年第二季完成2023年合併報標母子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 林園廠之營運邊界包括直接、間接與其他間接之溫室氣體排放,主要之溫室氣體排放為二氧化碳( 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六氟化硫(SF6) 等五類,最終以 IPCC 第六次評估報告之全球暖化潛勢GWP 轉換為CO2e 呈現碳排放量。
近三年亞聚林園廠溫室氣體範疇別排放量及單位產品排放強度如圖(GRI 305-1、305-2、305-4)
說明:因2021年廠內導入ISO 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第三方驗證系統,故2021年度原溫室氣體自盤數據改採用第三方驗證後數據。
亞聚林園廠2023年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為108,107公噸CO2e,較2022年減少1.1%。排放密集度為0.818公噸CO2e/公噸,較2022年降低2.62%,主要因應市場需求變化調整產品組合、製程降壓調整及設備故障次數減少等因素,導致單位產品能耗降低。另一排放密集度表示方式:16.09公噸CO2e/百萬營業額,較上年度上升約45%,主因為產品售價降低,年營業額減少所致。
依ISO 14064-1 指標參考ISO 14064-1:2018 附錄H進行類別3至6之間接排放鑑別評估,其中1 項為類別3.(由貨物上游運輸與分配產生之排放)與4項類別4.(購買的商品)屬於範疇三,其溫室氣體排放量為307,865公噸CO2e。
節能行動與效益(GRI 302-4)
2023年共執行4項節能減碳管理方案,內容如圖所示:
共節省電力516,614度,蒸汽2,736公噸,減碳量840公噸2e。
依製程改善與設備改善節能類別統計之節能量與減碳量如表所示。
溫室氣體排放減量均為範疇二能源間接排放減量。(GRI 305-5)
亞聚林園廠配合政府節約能源政策與集團能源管理目標,訂定節能減碳計畫與目標,每月統計節能減碳方案執行結果作為進度管控,並透過集團「資源整合會議」及「技術交流會議」 與集團其他公司 資源共享及經驗交流,互相學習推動務實有效的節能減碳方案。
預計執行5項節能減碳措施,共節省電力2,237,004度、蒸汽522公噸,減碳1,220公噸CO2e。
亞聚林園廠已於2011年6月完成太陽能發電設備之設置,裝置容量為496 .08 kW。亞聚2023年太陽能發電設備發電量為560,067度,全數躉售給台灣電力公司,累計至2023年底發電量約7.39百萬度,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3,839公噸。
台聚集團目前統籌規劃帶領各公司朝遵循五年內完成綠電之需求進行,將採用集團統一建置太陽能發電設備,如有不足部分則以採購綠電及憑證方式補足。
亞聚2025年將向台聚集團宣聚公司採購191.3萬度綠電,林園廠將依循新法規之相關規定並配合集團整體性規劃,來達成集團所設定之2050年碳中和目標。林園廠預計於2025年再建置499 kW 自發自用太陽能發電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