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與能源管理
重大議題:氣候變遷與能源管理,對應永續原則:永續發展(GRI 2-25、3-3)
氣候變遷是全球共同面臨的挑戰,為與國際接軌及兼顧永續發展需求,我國於 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布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面對氣候變遷之影響,減碳已成為全球共同努力的目標,台聚集團於2022年初訂定2030年減碳目標為「2030年碳排放量較2017年減少27%」,更於2023年進一步訂定「2050年碳中和」為企業長期目標。
為了達成企業永續願景,台聚集團以實際行動積極推行相對應的因應策略與管理機制,集團國內生產廠持續落實ISO 14064 1 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並規劃執行減碳方案,集團也積極開發外部再生能源案場,截至2024年底,太陽能案場累積併網容量已達8.6MW,每年可產生約1,073萬度綠電。
亞聚公司依循集團2030年減碳目標規劃減碳路徑,2024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已較基準年(2017年)下降13.9%,2025年目標排放量已提前達標,將以更低排放量目標持續努力,未來將更積極執行節能減碳方案。中期減碳策略將朝低碳能源轉型、能源效率提升、智能化監控、再生能源設置與使用進行,長期減碳策略將持續關注低碳燃料、碳捕捉再利用技術及負碳排技術,落實碳中和目標,推動永續發展。
說明:1. 基準年,訂定 2017年為溫室氣體總排放量之基準年,因2017為亞聚第四條生產線增設完成後運轉完整的一年。
2. 依2022年 ISO 14064 1 外部查證結果,修正2017年基準年碳排量為117,228公噸 CO2e。
亞聚運用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書(Task Force on Climate 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提供的架構進行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鑑別,從不同部門中評估風險與機會,評估財務影響及設定因應計畫。(GRI 201 2)
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加劇,亞聚持續採用TCFD 架構,深化在極端氣候下可能面臨之風險項目,並掌握新的商業機會。參考臺灣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調適知識平台(TCCIP)、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針對RCP 8.5之情境,推估 2016-2035 年溫度上升、降雨量、淹水及乾旱之情形,列舉 3 項實體風險議題;並依據集團策略、產業特性、國家自訂預期貢獻目標 (INDC) 及 TCFD 指標,列舉 9 項轉型風險與 12 項機會議題,共 24 項潛在風險與機會議題。
透過ESG 委員會與高階單位主管進行問卷調查,評估各項風險對公司營運的關聯性及可能影響的時間,與各項機會的發展性及可執行性,共回收9份問卷,經由小組統計分析後,鑑別出10 項重大性氣候議題(2項實體風險項目、4項轉型風險項目、4項機會項目)。亞聚針對10項重大風險及機會項目,評估潛在財務衝擊並擬訂因應策略與管理機制,掌握氣候變遷在各個面向可能產生的影響,降低極端氣候可能帶來的營運衝擊,建立韌性的氣候變遷文化。
風險與機會項目之潛在的財務影響及因應措施(GRI 201-2)
2023年8月發布之《推動我國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我國上市櫃公司將自2026年起,分三階段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台聚集團於2024年成立跨部門IFRS專案小組,並按季將執行情形提報台聚公司董事會控管。IFRS專案小組組織由集團財務長統籌領導,由「運營衝擊小組」及「財務衝擊小組」跨部門合作,評估重大風險與機會對公司造成的潛在財務衝擊與影響,亞聚公司為運營衝擊小組成員。2024年已完成專案小組建立、IFRS準則落差分析及擬訂導入計畫。
因應氣候變遷所帶來的衝擊,在氣候調適作為上,除了結合台聚集團的技術與研發能量,持續投入創新材料、產品的開發外;更積極參與集團辦理之環境永續活動,以減緩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影響。
過去幾年因應氣候變遷問題,綠能產品市場需求日趨增加,亞聚積極開發具高附加價值之光電產業應用產品「光伏級EVA」,用於太陽能模組封裝膜製作,滿足太陽能封裝膜原料需求,並開拓新市場。
近幾年中國太陽能快速建置,帶動光伏級EVA市場大好,2024年由於大陸PE產能持續開出,每家企業皆生產光伏級EVA,打亂太陽能光伏級EVA市場,大陸太陽能廠原料採購多已當地國產為主,因應產銷需求,降低光伏級EVA銷售比重,轉攻塗覆級EVA市場。因此,2024年光伏級EVA產品銷售量較2023年減少約69%。
循環經濟-「再生塑料產品的開發與ISO 14021 認證」
亞聚深刻體認生物多樣性保護對於維持全球生態系統穩定與人類永續福祉的重要性,因此積極推動各項行動,以降低營運活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亞聚定期透過生物多樣性風險評估工具,檢視公司營運對自然環境的依賴與影響程度。經由 WWF 生物多樣性風險分析工具評估,發現亞聚的營運活動在「污染」項目上屬於高風險。因此,亞聚依據 TNFD「減輕層級」(Mitigation Hierarchy)方法,優先採取「避免」及「最小化」的措施,製造廠區皆設置於工業園區內,「避免」鄰近全球或國家級生物多樣性重要區域,降低生態系統受擾動的風險。「最小化」污染排放量,強化排放控制與監測機制。除此之外,亞聚重視環境資訊的透明度與溝通策略,並提升氣候災害風險管理與應變措施。
針對污染管控,亞聚嚴格落實空氣污染防制措施,定期進行設備元件洩漏檢測,提升巡檢頻率並持續進行設備更新及維護,以有效降低環境負荷。此外,亞聚也建立廢棄物管理制度,廠內所產生之廢棄物皆委由合格廠商處理,並定期審核承攬商處理績效,確保廢棄物妥善處置,避免對環境造成負面衝擊。此外,亞聚亦重視環境資訊透明度,加強與各利害關係人溝通,提升氣候相關風險管理與應變措施。同時積極參與地方環境保護行動,認養高雄市林園區王公國小空氣品質淨化區,透過實際行動,改善當地生態環境並促進社區永續發展。
能源管理
說明:1. 2024年節電率為1.6%,統計2015~2024年平均節電量為1.58%,符合「能源署年平均節電1%法規」要求。
2. 節電率含台電需量競價,需量競價節電量824,854度。
2024年能源管理數據邊界為林園廠區,數據揭露涵蓋率為100%。亞聚林園廠組織內部能源使用依電力、蒸汽、燃料油及其它能源分類,近三年能源耗用統計與單位產品能耗如圖:
2024 年單位產品能耗( 或能源密集度) 為5.94 GJ/ 公噸,相較2023 年降低約2.5%,主要因素為廠內製程順暢,減少設備清洗次數及落實節能減碳方案,降低蒸汽用量;提高VA 系統回收量,減少燃料油(VA 廢液) 產出,促使單位產品能耗降低。此外,因應市場需求變化調整產品生產組合,低密度聚乙烯樹脂(LDPE) 產能較2023 年提升36%;而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合樹脂(EVA) 產能則減少13%。
由於EVA 平均單位產品能耗較LDPE 高,降低EVA 產能、提升LDPE 產能,及年度設備故障次數減少等因素,皆是導致總能耗降低的主要關鍵。
溫室氣體管理
環境部2022年8月8日修訂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亞聚林園廠屬於新增第二批應辦理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對象,已於2022年第三季委託查證機構依ISO 14064-1完成溫室氣體盤查之查證作業,並至環境部指定網站登錄。依主管機關規定,亞聚合併財務報表公司須於2025年完成溫室氣體盤查,於2027年完成確信;亞聚已於2024年第二季完成合併財務報表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林園廠之營運邊界包括直接、間接與其他間接之溫室氣體排放,主要之溫室氣體排放為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六氟化硫(SF6)等五類,最終以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之全球暖化潛勢GWP轉換為CO2e呈現碳排放量。此外,因應「碳費徵收」,環境部2024年4月29日公告碳費收費辦法等三項子法,亞聚將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落實節能減碳績效,設定2030年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並規劃減碳路徑逐年檢討,期許獲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取得優惠方案。
近三年亞聚林園廠溫室氣體範疇別排放量及單位產品排放強度如圖(GRI 305-1、305-2、305-4)
說明:因2021年廠內導入ISO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第三方驗證系統,故2021年度原溫室氣體自盤數據改採用第三方驗證後數據。
註1:電力排放係數:以2022年0.495(公斤CO2e/度)計算;外購蒸汽排放係數:以2022年0.2136 (公斤CO2/公斤)計算。
註2:溫室氣體排放量:範疇一係指來自於製程或設施之直接排放。
範疇二係指能源間接排放,如外購電力(全部由台電供應)、外購蒸汽(全部由台塑林園廠供應)。
註3:溫室氣體排放量 = (能源燃料使用量)X(環保署公告之排放係數)X(環保署要求之IPCC GWP值)
註4:單位產品排放強度 = 溫室氣體總排放量(公噸CO2e) / 總生產量(公噸)
註5:依環保署公告之溫室氣體排放係數6.0.4版、IPCC 2013年第五次評估報告的GWP值轉換為二氧化碳排放當量
註6:資料邊界:2022年為個體公司(台北總部+亞聚林園廠);2023、2024年皆為合併財務報表母子公司(台北總部+亞聚林園廠+聚華(上海)+USI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亞聚林園廠2024年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為100,912公噸CO2e,較2023年減少6.66%。排放密集度為0.77公噸CO2e/公噸,較2023年降低5.9%,主要因應市場需求變化調整產品組合、製程降壓調整及設備故障次數減少等因素,導致單位產品能耗降低。另一排放密集度表示方式:16.73公噸CO2e/百萬營業額,較上年度上升3.96%,主因為產品售價降低,年營業額減少所致。
依ISO 14064-1指標參考ISO 14064-1:2018附錄H進行類別3至6之間接排放鑑別評估,其中4項類別3.(包含:貨運上游運輸、國內產品運輸盤查、員工通勤及員工出差)與8項類別4.(採購的貨物)屬於範疇三,溫室氣體排放量為307,945公噸CO2e,並取得第三方確信。
2024年共執行5項節能減碳管理方案,內容如圖所示:
共節省電力2,017,572度,蒸汽512公噸,減碳量1,076公噸CO2e。
依製程改善與設備改善節能類別統計之節能量與減碳量如表所示:
溫室氣體排放減量均為範疇二能源間接排放減量。(GRI 305-5)
亞聚林園廠配合政府節約能源政策與集團能源管理目標,訂定節能減碳計畫與目標,每月統計節能減碳方案執行結果作為進度管控,並透過集團「資源整合會議」及「技術交流會議」與集團其他公司資源共享及經驗交流,互相學習推動務實有效的節能減碳方案。
預計執行6項節能減碳措施,節省電力約316萬度、蒸汽810公噸,減碳1,685公噸CO2e。
2025年節能減碳方案投資金額為7,766萬元。
亞聚林園廠已於2011年6月完成太陽能發電設備之設置,裝置容量為496.08 kW。亞聚2024年太陽能發電設備發電量為556,704 度,全數躉售給台灣電力公司,累計至2024年底發電量約7.95百萬度,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4,131公噸。
台聚集團目前統籌規劃帶領各公司朝遵循五年內完成綠電之需求進行,將採用集團統一建置太陽能發電電廠,如有不足部分則以採購綠電方式補足。
亞聚於2024年已向台聚集團宣聚公司採購191.3萬度太陽能綠電,並於2025年1月1日正式轉供綠電使用,林園廠將依循新法規之相關規定並配合集團整體性規劃,達成集團所設定之2050年碳中和目標。林園廠預計於2025年再建置494 kW自發自用太陽能發電設備。
亞聚公司為響應政府能源轉型政策語集團永續發展目標,於2024年向集團宣聚公司採購191.3萬度太陽能綠電,投資金額約新台幣956.5萬元,並於2025年1月1日正式轉供綠電使用。
本次太陽能綠電採購來自以下兩個發電案場(共1,008張憑證):
- 發電案場(25SP0074):建新10C倉太陽能光電發電廠,取得503張憑證。
- 發電案場(25SP0127):建新國際物流太陽能光電發電廠,取得505張憑證。
未來自2025年至2030年,亞聚預計將持續採購1,016.7萬度太陽能綠電,總投資金額約新台幣5,074萬元,以實際行動落實減碳承諾,並降低生產過程中對環境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