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遵循

亞聚 2025 年治理面向--無違反相關之法律和規定。
亞聚 2025 年社會面向--無違反相關之法律和規定。
亞聚 2025 年環境面向--林園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遭高雄市環保局罰款新台幣 67.5 萬元。
相關處分原因與改善說明如表:(GRI 2-27)
項目 處分機關 處分原因(違反法規) 處分日期 罰款金額(萬元) 改善說明
1 高雄市環保局 113 年 9 月 19 日環保局入廠執行低密度聚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01)廢氣燃燒塔(A001)法規符合度查核作業,查 113 年 6 月 1 日~113 年 6 月 6 日使用廢氣燃燒塔期間,蒸氣量與廢氣量之重量比超出「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 15%~50% 範圍,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3 條第 2 項規定。 2025 年 3 月 25 日 15
  1. 修改廢氣燃燒塔蒸氣管線之卻水器,確保蒸氣流量計精度。
  2. 修改控制系統,透過系統控制蒸氣流量,確保符合合法規規定
2 高雄市環保局 113 年 9 月 19 日環保局入廠執行低密度聚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03)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稽查,結果共計 1 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 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0 條第 1 項規定。 2025 年 4 月 17 日 15
  1. 加強現場人員設備元件巡檢
  2. 環保課每月抽測設備元件
3 高雄市環保局 114 年 2 月 26 日環保局入廠執行低密度聚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02)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稽查,結果共計 2 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 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0 條第 1 項規定。 2025 年 9 月 10 日 33.6
  1. 加強現場人員設備元件巡檢
  2. 環保課每月抽測設備元件
4 高雄市環保局 114 年 7 月 8 日環境部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入廠執行低密度聚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03)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稽查,結果共計 1 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 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0 條第 1 項規定。 2025 年 9 月 23 日 11.6
  1. 加強現場人員設備元件巡檢
  2. 環保課每月抽測設備元件
  3. 洩漏元件汰舊換新

舉報管道(GRI 2-25、2-26)

  1. 亞聚於2017年11月9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制訂 「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 ,鼓勵舉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或誠信經營守則之行為。
  2. 提供多元檢舉管道,員工或外部人可經下列檢舉管道,舉報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事項,由專人負責受理,並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進行保密。
  3. 檢舉管道如下:
    • 檢舉信箱:亞聚公司網站「投資人服務」專區中的「審計委員會信箱」,受理股東、投資人等利害關係人之檢舉。
    • 集團稽核處:舉報專線(02)2650-3783。
    • 集團人資處(促進性別平等工作專線):申訴專線(02)8751-6888#2609
    • 性騷擾及預防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專用信箱:usighr@usig.com。
    • 員工申訴信箱,廠區設於警衛室或公布欄旁;台北辦公區設於台聚大樓6樓。
執行情形:
集團稽核處、人資處彙整向審計委員會報告收件、處理及改善執行情形,2024 年度稽核處無接獲任何檢舉事項
審計委員會信箱

誠信經營(GRI 2-26)

  1. 配合法令制度訂定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相關規章,本公司依法制訂 「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集團訂有 「員工兼職行為準則」,明定誠信經營標準,並落實執行。
  2. 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依據「評估不誠信行為風險之點檢表」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經評估,本年度並無顯著風險。
  3. 規劃內部組織架構,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設置監控機制-公司財會部門分立,有相互監督機制,稽核部門並就八大循環兩大管理作業,經董事會核准後執行年度稽核作業,以有效降低不誠信風險。
  4. 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本公司持續進行誠信宣導與教育訓練,並以測驗強化員工認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舉辦誠信經營教育訓練課程,參加員工共計55人次,總訓練時數為81小時,明細如下:
2025 年 亞聚相關法規課程訓練一覽表
類別 課程名稱 課程時數 總人次 總時數
誠信經營與法遵 2025 年第一次集團行為準則宣導測驗 1 14 14
2025 年第二次集團行為準則宣導測驗 1 15 15
[誠信講座]無過失的商品責任 2 20 40
[誠信講座]內線交易實務案例暨相關法律責任 2 6 12
合計 6 55 81
  1. 建立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制定「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鼓勵舉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或誠信經營守則之行為。提供多元檢舉管道,員工或外部人可經下列檢舉管道,舉報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事項,由專人負責受理,並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進行保密。
    執行情形:2025年度截至12月31日,稽核處接獲一件檢舉案件,有關同仁辦理棧板驗收不實,經查證屬實後依員工工作規則懲處。
  2. 協助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請參閱「評估不誠信行為風險之點檢表」

評估不誠信行為風險之檢點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