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遵循

亞聚2024年治理面向--無違反相關之法律和規定。
亞聚2024年社會面向--無違反相關之法律和規定。
亞聚2024年環境面向--林園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遭高雄市環保局罰款新台幣67.5萬元。
相關處分原因與改善說明如表:(GRI 2-27)

舉報管道(GRI 2-25、2-26)

亞聚於2017年11月9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制訂 「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 ,明訂舉報處理程序與相關保密機制,若有檢舉案件可親身舉報或透過檢舉信箱、舉報專線,由專責單位負責處理。
執行情形:
集團稽核處、人資處彙整向審計委員會報告收件、處理及改善執行情形,2024年度稽核處無接獲任何檢舉事項

誠信經營(GRI 2-26)

  1. 配合法令制度訂定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相關規章,本公司依法制訂「 「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集團訂有 「員工兼職行為準則」,明定誠信經營標準,並落實執行。
  2. 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依據「評估不誠信行為風險之點檢表」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經評估,本年度並無顯著風險。
  3. 規劃內部組織架構,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設置監控機制-公司財會部門分立,有相互監督機制,稽核部門並就八大循環兩大管理作業,經董事會核准後執行年度稽核作業,以有效降低不誠信風險。
  4. 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本公司持續進行誠信宣導與教育訓練,並以測驗強化員工認知;截至2024年10月18日止,舉辦誠信經營教育訓練課程,參加員工共計71人次,總訓練時數為144小時,明細如下:
  5. 建立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制定「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鼓勵舉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或誠信經營守則之行為。提供多元檢舉管道,員工或外部人可經下列檢舉管道,舉報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事項,由專人負責受理,並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進行保密。
  6. 協助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